葛洪苦学
《初潭集》〔明代〕
葛洪,丹阳人,贫无童仆,篱落不葺,常披榛出门,排草入室。屡遭火,所藏典籍尽。乃负笈徒步,不远千里,假书抄写,卖薪买纸,然火披览。所写皆反覆,人少能读之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葛洪,丹阳人,因为贫穷所以请不起仆人,篱笆不修理,他常常用手分开杂乱的草木出门,再排开杂草野树回家。家中数次失火,收藏的经典著作都被焚毁了,他就背着书箱步行,不怕千里之远,借书抄写。(他)卖木柴买纸,燃火翻阅。在古代药物典籍里面,他所用的一张纸都要使用多次,旁人难以阅读它。
注释
葛洪:东晋人,我国古代著名道教学者、著名炼丹家、医药学家。
丹阳:古地名,今江苏丹阳市。
篱落:篱笆。
葺:修。
榛:杂乱的草木。
排:推开。
典籍:古典文献著作。
负笈:背着书箱。笈:书箱。
杨景行传
《元史》〔明代〕
杨景行,字贤可,吉安太和州人。登延祐二年进士第,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。会昌民素不知井饮,汲于河流,故多疾疠;不知陶瓦,以茅覆屋,故多火灾。景行教民穿井以饮,陶瓦以代茅茨,民始免于疾疠火灾。豪民十人,号十虎,干政害民,悉捕置之法。乃创学舍,礼师儒,劝民斥腴田以膳士,弦诵之声遂盛。调永新州判官,奉郡府命,核民田租,除刬宿弊,奸欺不容,细民赖焉。改江西行省照磨,转抚州路宜黄县尹,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。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,发擿奸伏,郡无冤狱。金溪县民陶甲,厚积而凶险,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,由是官吏畏其人,不敢诘治,陶遂暴横于一郡。景行至,以法痛绳之,徙五百里外。金溪豪僧云住,发人冢墓取财物,事觉,官吏受贿,缓其狱,景行急按之,僧以贿动之,不听,乃赂当道者,以危语撼之,一不顾,卒治之如法。由是豪猾屏迹,良民获安。转湖州路归安县尹,奉行省命,理荒田租,民无欺弊。景行所历州县,皆有惠政;所去,民皆立石颂之。以翰林待制、朝列大夫致仕,年七十四卒。